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辽宁省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服务 |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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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项 2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
完成水站的设计内容,包括站房设计、配套设施(避雷、仪器接地等)设计及水站采水单元(配套管路等)设计,要求提供全套施工图套、图纸电子版以及项目预算等。一、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设计要求:站房总体设计要求:25个水站站房建设模式为固定式站房。水站站房不仅要满足水质自动监测的需求,同时应具有开展研究和宣传教育的功能。站房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监测仪器室不小于40平方米、质控室不小于30平方米、值班室不小于30平方米;站房面积除满足基本9项参数仪器及其配套设备摆放外,还要考虑未来监测项目扩展,适当留有增配仪器的空间。建设的水站站房外观和风格与管理部门及景区要求统一,且具有环保部门统一标识等。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45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17日08:30时起至2020年6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7月3日09:30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 6 月 17 日至2020年 6 月 23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项目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07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