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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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4 |
地 区: | 广西壮 |
关键词: | 水泥 |
采购编号:YF2020-FC38
1.“水泥助磨剂”的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融安县万德七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邀请合格报价人就下述货物提交密封的报价。
2.货物名称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助磨剂 |
1、符合GB/T 26748《水泥助磨剂》标准相关要求,质保期180天。 2、助磨剂掺量要求≤0.03%。 3、大磨样品试验结果须符合以下要求,在保持混合材结构及掺量、比表面积、SO3、等指标相近的前提下,掺用助磨剂后,水泥使用性能不变,保证水泥磨台时产量提高6% ,水泥3天抗压强度≥2.0 MPa。,28天抗压强度提高幅度≥4.0MPa。 |
吨 |
500 (按掺量0.03%进行预估) |
该项目数量为预估,以每月实际生产需求为准 |
3.采购方式:比质比价采购。
4.潜在的报价人可于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8日上午9:30至下午15:30。(北京时间)从采购人处领取文件。
5.报价人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附上资格证明材料,以PDF文档形式通过邮件发给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资格证明材料符合响应本项目需求后,采购人即发电子版采购文件给报价人。
5.1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
(1)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3)营业执照需与本项目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
(4)需具有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含有“(水泥)助磨剂”或“水泥增强剂”或“水泥外加剂”等字样);
(5)如委托代理商报价的,应具有代理证书或有效的委托代理协议;
(6)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与水泥生产企业签订的助磨剂销售业绩不少于3份合同;
(7)上述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的清晰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文件
电子邮件***
报价人若确认参加报价,请确认:
报价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邮箱: 传真:***
(□参与/□不参与)报价
采购单位: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区域管理中心
通信地址:***
联系人:张锐 电话:***
报名电子邮箱***
评审:不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公开评审。评审时间另行指定。
7. 需预留合同总金额的2%为质保金,合同履行到期且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凭成交人发函申请,15个工作日内退还。
8.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方法详见附件:6),不设二次报价,不对报价文件进行公开评审,评审时间另行指定。
9. 报价人需缴纳报价保证金。
采购人: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区域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