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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厂外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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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6 标签: 辽宁省招标 污水处理厂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6
截止日期:2020.07.07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厂外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公共**交易中心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污水处理厂厂外道路工程(采购项目编号:TLQH-BJT[****]***)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
关键词: 污水处理厂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厂外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污水处理厂厂外道路工程(采购项目编号:TLQH-BJT[2020]004)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污水处理厂厂外道路工程

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砂砾石(天然级配)基层机械摊铺厚度20cm,沥青混凝土路面中粒式机械摊铺厚度5cm等(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22.1(100m2)

19.72(100m2)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1726.36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51726.36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截止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疫情期间采购文件以 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512+)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安全生产许可证;5、报名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名称、地址、法人姓名(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重要提示: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请报名供应商把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835494656@qq.com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交易中心以电子邮件***

报名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疫情期间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20年7月7日下午 14: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因疫情无法参加现场开标,可采用邮寄方式提前一天送达 收件人地址: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区政府512+) 收件人:赵洋 电话:***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室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 6 月 17日至2020 年 6月19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项目联系人:丁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标室地址:***

项目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铁岭清河支行

账户名称: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1050171740400000061

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 年6月16日
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厂外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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