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
截止日期: | 2020.06.20 |
地 区: | 合肥市 |
内 容: | 为进一步规范庄墓镇小额零星工程的发包程序,提升施工水平,降低建设成本,根据《***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秘〔****〕**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镇会议研究决定,决定重新组建庄墓镇****年-****年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库(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家企业备选推荐*公共* |
为进一步规范庄墓镇小额零星工程的发包程序,提升施工水平,降低建设成本,根据《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秘〔2018〕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镇会议研究决定,决定重新组建庄墓镇2020年-2021年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库(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10家企业备选推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公告如下:
一、入库须知
(1)本次组建的小额零星工程服务单位项目库暂定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也可根据定点库企业服务期内履约情况,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服务期可顺延一年;
(2)乡镇机关、各村居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项目入库,不得插手工程,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公司或关联的公司入库资格;
(3)项目入库经评审结束后对拟入库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方可作为项目库正式成员单位;
(4)零星项目定点单位在签订进入定点库合同前,应一次性向招标人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具体方式在入库时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定点合同期满且其最后一个摇号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不得挪用定点单位履约保证金;
(5)本次组建小额零星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内),服务单位项目库的最终解释权归庄墓镇人民政府。
二、入库企业报名条件
报名入库企业资格条件: ①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入库企业注册地在长丰县境内,且必须在长丰县完税(提供相关证明);④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信用考评等有关规定。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等。上述证件需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三、报名登记时间
本次集中报名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上午8:30分—12点、下午2:30分—5:30分。逾期不予登记。
四、报名地点、登记联系人
报名地点:庄墓镇人民政府招标办
杨道武(13485738722)
严彩霞(15155137330)
樊婷婷(15856399934)
庄墓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