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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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4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夏港街道办事处食堂大米和食用油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夏港街道办事处食堂大米和食用油采购 二、项目预算:约人民币**万元/年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按《夏港街小额设备、物资、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最终报价,确认为正式投标人会另行通知。若参与报名投标人不足三家, |
关键词: | 街 |
夏港街道办事处食堂大米和食用油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夏港街道办事处食堂大米和食用油采购
二、项目预算:约人民币21万元/年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按《夏港街小额设备、物资、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最终报价,确认为正式投标人会另行通知。若参与报名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项目招标失败,重新进行招标。
采购内容:
序号 |
|
粮 油 品 名 |
单 位 |
规 格 |
年度预估采购量 |
1 |
大米 |
马坝油贴米 |
KG |
15 |
大米15000公斤 |
2 |
金凤凰玉竹米 |
KG |
15 |
||
3 |
金龙鱼清香丝苗米 |
KG |
15 |
||
4 |
食用油 |
胡姬花花生油 |
L |
10 |
食用油2640升 |
5 |
金龙鱼玉米油 |
L |
20 |
||
6 |
金龙鱼葵花籽油 |
L |
20 |
四、供应商资格与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2.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企业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3.在广州市内必须具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
4.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大米、食用油投标人必须提供近期具有食品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5.具有相当经济实力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
1.单位介绍(包括规模、销售能力等);
2.投标报价表(采购内容提及的品牌必须报价);
3.投标人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对产品最快送货时间承诺函;
5.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近三年经营状况、机关单位配送业绩(列举项目)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
7.其他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材料须按需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用档案袋密封,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评标办法
对所有投标方的材料标的报价,资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法,选得分最高推荐为第一中标人。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
八、联系事项
请于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至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期间(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夏港街道办事处302室报名并提交资料。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袁红菊 联系电话***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青年路东园
夏港街道办事处 三街1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