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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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5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电力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Report 西渚花苑二期项目低压电力电缆货物招标标段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渚花苑二期项目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号、***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
西渚花苑二期项目低压电力电缆货物招标标段货物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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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渚花苑二期项目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7]377号、4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易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东渚镇路南、龙康路西 规模: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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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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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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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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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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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34220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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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渚花苑二期项目低压电力电缆货物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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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渚花苑二期项目低压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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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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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6日14:00至2020年06月23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15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一、 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所需内容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覆盖本次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生产能力。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所投低压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须与供货需求一览表中的电压等级及类别相符合。 4、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合同租赁期限必须覆盖本次投标有效期)。5、提供承诺书:(1)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出现虚假,愿接受建设方或总包方任何处罚; (2)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行行为,经查证后,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段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3)如投标人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出现事故,事故原因查明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各供应商无法按时按质供货的,愿接受建设方或总包方任何处罚; (5)各供应商造成招标人任何后期影响的,愿接受建设方或总包方任何处罚; (6)各供应商中标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能够通过当地供电公司验收要求,否则愿无偿整改或者更换,甚至接受建设方或总包方任何处罚; (7)供应商中标后每种规格电缆免费多提供3m以供抽检。(本条款电缆投标人适用);(8)承诺本公司如违背承诺书条款,则中标无效;(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第5条,需加盖红色公章);6、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二、投标文件上传要求: 申请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资料;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 三、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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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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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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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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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易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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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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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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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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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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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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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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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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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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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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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