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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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7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南阳(nanyang)/采购公告 |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监管场所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0-62 | |||||||||||
三、项目预算金额:700000元 | |||||||||||
最高限价:7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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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1.采购内容:监管场所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包含高清红外半球型网络摄像机,高灵敏度监听头,超容量存储,综合管理平台,高清解码器,交换机等) 2.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改造、供货、安装等工作) 4.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6.质保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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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等。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注册时间为准;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并提供书面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次公告发布日期); 7.单位负责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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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6月17日08时30分 至 2020年06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 |||||||||||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报名 | |||||||||||
4.售价:500元 |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7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7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6月17日至2020年06月23日。 | |||||||||||
十二、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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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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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