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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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1 |
地 区: | 广东省 |
海丰县红城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红城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20]34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统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已具备EPC总承包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1.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公里健身跑道、室外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及看台、更衣室等配套设施,公园景观及绿化面积约87000平方米;法制党建广场5000平方米和文化广场2000平方米;新建临时停车场及周边景观绿化21000平方米;新建公园管理中心(三层),建筑面积约为900平方米;新建后勤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新建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新建公园内配套3A公厕(4座),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改造原仁荣酒店为文化中心,建筑面积约为5420平方米;改造原有酒店附属小别墅建筑共4座为名人馆、红色馆、美术馆和民俗馆,总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建设城市次干路公园中路,全长约0.82公里,宽度30米;改造现状支路龙津西路为城市次干路,该路全长约为1.2公里,本次项目改造其中约400米,宽度32米;新建临时道路约500米,宽度14米。
2.2招标范围:工程详细勘察、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造价预算及其审核校对服务、相关报建、施工及设备招标等配合工作、竣工图编制、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组织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评审、论证和鉴定等;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施工、验收及档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配合;其他与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有关的承包范围。
2.3最高投标限价:26371.3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25641.34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28.74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601.26万元,本项目最终实际造价以海丰县财政审核为准。
2.4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丰县城二环北路原青年公园;
2.5计划工期:365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60天,施工工期为305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前期服务机构
3.1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如是联合体,应为负责勘察任务的成员一方);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如是联合体,应为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一方);
4.2投标人的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类(道路、给排水、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只接受最多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人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勘察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
5.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确认投标后,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5.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该表中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1日09时30分至2020年7月1日10时30分。
6.2开标时间:2020年7月1 日10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日程安排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 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
2020年6月9日
附件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