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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巴楚县果蔬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EPCO模式)及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5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
2020.06.15
地 区:
新疆维
内 容:
*******果蔬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EPCO模式)及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果蔬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巴发改立项[****]***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国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喀什地区巴楚县果蔬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EPCO模式)及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喀什地区巴楚县果蔬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巴发改立项[2020]2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楚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国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模式)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巴楚县果蔬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2.建设地址:***
4.建设规模:智能大棚数量100座,每座占地面积不低于4亩,配套大棚外水电管网系统、园内强电弱电系统、园区围栏、园区大门、水库引水工程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标段;二标段:监理标段
6.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阶段自签订合同后,10天(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自工程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2)施工工期:90天(日历日);
(3)运营周期:20年;
(4)监理服务期:开工日期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7.质量标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及监理各阶段须满足现行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一标段须提供近3年(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一项(提供合同),或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一项(提供合同),或承接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一项(提供合同)。二标段须提供近3年(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一项(提供合同);
2.施工: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4.监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一标段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是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如是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
6.二标段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均须提供;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提供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运营要求:中标方须投入运营所需设备及配套设施等(详见招标文件),自项目验收完毕后开始计算分红收益,前3年分红收益为甲方投资金额的2%,从第四年开始,乙方每年付给甲方投资金额的5%作为分红收益,后期可根据政策进行适度调整,确保分红期20年内将甲方总投资额度返还完毕;合作期间内,如果中标方出现经营亏损,亏损部分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10.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含牵头单位);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③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疆外企业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及设计资质;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1.请于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每日10:30—14:30,16:00—20:00)到喀什市中亚商贸第一城5号楼二楼01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所须的资料: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本章节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3.招标文件工本费:本次招标不收取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信息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巴楚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巴楚县;联系人:金武;电话:13579336954;招标代理机构: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中亚商贸第一城5号楼二楼01室;联系人:卓天恩;电话:13203739074;电子邮件:gj gcxmgl@126.com。 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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