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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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7 |
招标代理: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锦州市 |
内 容: | **分行**路支行营业室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分行**路支行营业室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项 |
关键词: | 路 |
锦州分行洛阳路支行营业室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锦州分行洛阳路支行营业室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SYKFQZXGS(JSGC)-2020001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4.招标人地址:***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工程预算:130.22万元人民币
7.本次招标内容为:锦州分行洛阳路支行营业室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本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工
9.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9.2公正性要求:
(4)单位负责人***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6)符合国家行业资质标准。公司主营装饰、装修,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具有国家或行业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等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9.4企业规模要求
(7)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装修行业中型及以上规模企业;
9.5财务能力要求
(8)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6服务能力要求
(1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1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9.7其他要求
(13)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含);
(15)投标人必须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0年06月15日至2020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按照规定时间已通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⑨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利润表复印件;
⑩省公安厅科技部门出具的安防资质(已年检)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请到(3)所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文件领取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
(4)文件发售联系人***
(5)联系电话:024-25811424 传真:***
(6)联系邮箱:sykfqzxgs@163.com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贰万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7月07日上午9:30分前递交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03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3.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0年07月07日上午9:30分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东北新闻网]和[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4-3号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 (邮编:110141)
业务联系人***
电 话:024-25811424
传 真:024-25811418
电子邮件***
户 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室
账号(人民币):330100561920004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