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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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项目名称: 辽河石化公司体系融合服务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根据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关于继续试点推进企业管理体系融合的指导意见》(中油法【****】***号)文件及《关于持续推进企业管理体系融合工作的通知》(法律【****】*** )要求,结合辽河石化公司实际需要,拟选取优质服务单位开展体系 |
项目名称: | 辽河石化公司体系融合服务 |
项目概况: | 1.1项目概况: 根据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关于继续试点推进企业管理体系融合的指导意见》(中油法【2017】600号)文件及《关于持续推进企业管理体系融合工作的通知》(法律【2020】108 )要求,结合辽河石化公司实际需要,拟选取优质服务单位开展体系融合建设,将QHSE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控体系、惩防体系、规章制度、标准、流程、法律风险防控、党建、综治信访等管理体系整合为一套体系,形成综合管理体系。 1.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1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1.2.2体系融合的宣贯培训; 1.2.3指导梳理现有体系,搭建综合管理体系要素框架; 1.2.4指导分析公司业务,描绘整体业务能力构架; 1.2.5研究体系文件,制定体系文件融合清单; 1.2.6编制综合管理体系手册,包括业务能力框架、体系要素框架、职能分配表、要素与规章制度对照表; 1.2.7协调做好体系文件的编制; 1.2.8编制融合工作总结报告; 1.2.9文件编制完成后的自我评估(须出具评估报告)。 注:前期内控流程已全面梳理完成,本次融合不包括内控流程的梳理。 1.3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完成综合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响应人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认证咨询或企业管理咨询; 2.2、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到响应截止日至少1项在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2.5、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请于2020年6月 15日上午 09:30至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按附件《谈判登记表》所列内容填写完毕,发送至项目单位联系人***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