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④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根据财库[2016]125 号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