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宽甸满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对新购吸粮机项目(项目编号:LNHJCGKD20200610-2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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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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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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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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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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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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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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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吸粮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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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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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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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产量50t/h,主机功率37kw,辅机功率(配用)16.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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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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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9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6月15日08时起至2020年06月18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PDF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良兴小区B#1单元101室(宽甸二高中对过辽宁恒吉)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8406166345@163.com ,邮件主题“新购吸粮机项目”,邮件内容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领取采购文件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5886545。领取文件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06月24日1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良兴小区B#1单元101室(宽甸二高中对过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宽甸分公司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06月15日至2020年06月18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宽甸满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
项目联系人:鹿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刘国鑫 联系电话***
传真:0415-5886545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宽甸分公司
账号:04011900000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