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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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9 |
地 区: | 湖北省 |
府河镇清筑城村沿河建房整治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曾财采计[2020]981号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随州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府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府河镇清筑城村沿河建房整治工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SZHR-CG-20200601
二、项目名称:府河镇清筑城村沿河建房整治工作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府河镇清筑城村沿河建房整治工作;
2、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总预算为:68.26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其该投标报价无效;
3、项目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项目地点:府河镇清筑城村。
四、供应商条件:
1.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应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5.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查询信息,记录显示信用良好。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若供应商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6.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承诺);
7. 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及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下资料原件,现场参加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注: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将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报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时,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认购磋商文件价格:收取文件成本费用,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地址:***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 府河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随州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随州市交通大道516号 青年创业基地院内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 文会计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