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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至仙居公路海宁祥虹路到尖山互通段新建工程设计咨询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5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公路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5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至**公路**祥虹路到**互通段**工程 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至**公路**祥虹路到**互通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关键词: 公路 设计 路
 
招标公告正文
秀洲至仙居公路海宁祥虹路到尖山互通段新建工程
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秀洲至仙居公路海宁祥虹路到尖山互通段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207省道是浙江省道调整方案中新增加的一条纵向省道,规划起于嘉兴市秀洲区,路线向南利用G15W常台高速跨钱塘江,经绍兴市至终点台州市仙居县与规划S319相交。
本项目起点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祥虹路沿分别与金牛路、采宝路、海市路、仙侠路等现有园区道路相交,至与新城路相交后下穿嘉绍高速,主线另辟新线由东南略向西北布设,至终点与G524国道相交,主线全长7.956km。项目概算投资约为1.5亿,建设工期为24个月,目前已经完成工可审查。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全线规划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7m,设计速度80km/h。近期按二级公路实施,设计速度80km/h,限速60km/h。
2.3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ZX-01标段:
第ZX-01标段:秀洲至仙居公路海宁祥虹路到尖山互通段新建工程的设计咨询。
(1)初步设计咨询内容:在审查设计文件符合编制办法要求的基础上,主要评价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路线交叉等主要方案及其比选情况,核查基础资料的可靠性和设计概算的合理性(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对各专业设计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关注设计方案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体现。对特殊路基处理、高边坡、高挡墙、桥梁、特殊结构物、隧道等可能影响方案确定的设计,提供验算书;
(2)施工图设计咨询内容:在审查设计文件符合编制办法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结构安全性、技术先进性、施工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详细复查各部尺寸、参数和工程数量以及各专业之间的相互衔接,对特殊路基处理、特殊结构桥梁、高边坡防护、隧道等设计进行复核验算,并提交计算书。对交通组织、造价控制(包括施工图预算审核)及争创品质工程等方案提供设计咨询;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专家组意见执行情况答复进行核查;对施工期间的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复杂设计变更进行技术咨询。
(3)其他工作内容:专家组意见执行情况的复核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的咨询。
2.4 服务期
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初步设计送审稿完成后20天内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初步设计报批稿完成后7天内提供书面核查意见;各阶段施工图送审稿完成后20天内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各阶段施工图报批稿完成后7天内提供书面核查意见,出具的咨询报告应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其中因根据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设计单位分批提供施工图设计的,中标人需根据上述时间要求分批提供设计审查咨询报告,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企业(咨询专业含公路),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8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项目设计咨询工作(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1)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业绩证明中未体现公路类别、里程长度、主要工作内容的,还须另附发包人出具的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还需具有注册咨询师职业资格且注册证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下: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成功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6- 15    至 2020-6-18     08:30   ,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n.jxzbtb.cn/)”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9日09:0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九楼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公园路23号
邮  编:314400
联系人***
电  话:0573-8728978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政编码:314400  
联 系 人***
电    话:0573-87501127
传    真:0573-87501125
                                                                     
日期: 2020年6月15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第ZX-01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企业(咨询专业含公路)。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还需具有注册咨询师职业资格且注册证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路线分项负责人***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桥涵分项负责人***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

注:1、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下: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成功以项目负责人***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第ZX-01标段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8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项目设计咨询工作。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1)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业绩证明中未体现公路类别、里程长度、主要工作内容的,还须另附发包人出具的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
2.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材料等的编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规模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
 

标段
业绩要求
第ZX-01标段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8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项目设计咨询工作。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成功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设计咨询工作(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1)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业绩证明中未体现公路类别、里程长度、主要工作内容的,还须另附发包人出具的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
2.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材料等的编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规模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第ZX-01标段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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