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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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9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垃圾专用车 专用车 用车 |
长泰县城管局垃圾专用车辆临时停放点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立东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祥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城管局垃圾专用车辆临时停放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长泰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长泰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922858元(含暂列金4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城管局垃圾专用车辆临时停放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834572元(含暂列金4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无。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06月16日至 2020 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时00分至 5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人和花园小区物业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购费用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6月28日 17:00时;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29日15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 6月 19日 17:00 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人:小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