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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安太至从江段)初步勘察设计招标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安太至从江段)初步勘察设计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5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高速公路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公路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5
截止日期:2020.07.08
地 区:广西壮
内 容: **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安太至**段)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GF**-***)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经**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勘察设计 公路 勘察 设计 路
 
招标公告正文

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安太至从江段)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GF2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XSGF20-002
3. 项目概况

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安太至从江段)路线所在区域均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境内,路线全长约18.2Km,路线起点对接(一期工程)终点安太乡附近,起点桩号为K44+000,向北布设,途径啊腊、培古,培都,永贵,再向西北方向经岑碑、顺现有田洞线走廊带行至洞头乡解放屯附近,由北出省界对接贵州境,终点桩号约为K62+300;本项目采用100Km/h设计时速,路基横断面结构形式为:中央分隔带 2.0m,左侧路缘带2×0.75m,车道宽2-2×3.75m,右侧硬路肩2×3.0m,两侧土路肩为2×0.75m,路基宽度为 26m。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安太至从江段)初步勘察设计(含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专项专题研究),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勘察设计及概算。

2)工程可行性研究:包括编制报告需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勘探。

研究报告的内容应主要包括:概述、现有公路的概况及问题、运输量和交通量的发展预测、公路建设规模与标准、建设条件与方案选择、环境影响分析、节约土地、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节能评价、综合选定、建设安排及实施方案、社会影响评价、问题与建议、附件及图表等。

3) 专项专题研究

专项研究包括: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编制项目选址申请材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2.用地预审:包含用地预审代理、实地踏勘报告、节地评估、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压覆矿产查询,主要为用地预审材料编制及审查,最终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报告,以上专题研究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中,不再另行支付。

4)配合招标人完成科研课题; 

5)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且专业为公路专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投标人如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其他

5.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自2014年6月1日起(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投标人作为独立设计人:

①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指设计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下同);

②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指设计内容包含通讯、监控、收费及供电照明系统工程及房建工程,下同);

注:上述业绩在2014年6月1日之后获得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若同一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第①和第②个条件的业绩;

2自2014年6月1日起(工可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40公里(主线里程)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5.3.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 10年以上(含10 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以及1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注:同一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2个条件的业绩。)

2)工可编制负责人(1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 10年以上(含10 年)公路工程咨询工作经验,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担任过1个里程40公里(主线里程)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3)分项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至少应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互通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造价、环保和绿化、工程地质分项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分别担任过1个里程40公里(主线里程)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的对应分项负责人***

上述人员不能重复。

5.4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6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7 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含)以上的企业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6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5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2日(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下载),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772-2612389)或发送至邮箱(42588353@qq.com),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解答。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 月8日北京时间 11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10时30 分至 11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当天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7.3投标人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项目服务指南》(http://gxggzy.gxzf.gov.cn/gxzbw/InfoDetail/?InfoID=8f059d7e-a0c9-405c-a43e-9646bd323ee1&CategoryNum=008)相关要求执行,并提交承诺书等。

7.4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预留充足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

收件人:何芮;电话13558331127。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且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寄件人的邮件外包装应清晰注明“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安太至从江段)初步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XSGF20-002)”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7.5在投标文件邮寄之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主动致电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寄出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邮寄可能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投标人采取邮寄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黙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开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招标人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按规定进行开标活动。

7.7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未按要求包封的或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8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545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5450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

联系电话***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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