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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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9 |
地 区: | 漯河市 |
内 容: | 重点区域道路雾森系统采购安装项目(D包)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重点区域道路雾森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源采公开采购-****-** 三、项目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叁万柒仟壹佰元整¥:*******.**元,其中A 包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整¥:*******.* |
重点区域道路雾森系统采购安装项目(D包)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重点区域道路雾森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源采公开采购-2020-14
三、项目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叁万柒仟壹佰元整¥:8937100.00元,其中A 包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整¥:2358100.00元,B包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2354000.00元,C包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2198000.00元,D包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2027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4.1 项目主要内容:源汇区重点区域道路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安装共53套,项目划分四个标包,其中 A 包14套,B包14套,C包13套,D包12套。
4.2 质量要求:合格
4.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3 供货及安装期:15日历天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喷淋除尘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及喷淋除尘设备的安装。
6.3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近3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c.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将对潜在响应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站: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可参加多个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评标顺序按照 A 包、B 包、C包、D包顺序进行,同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优先选择标包靠前的,自动放弃标包靠后的。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20年06月16日00时00分至2020年06月23日00时0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8.2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前请将资料上传至“漯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中,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8.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1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9.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10.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 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10.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10.5、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二、代理费用收取:
12.1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12.2 收取标准:本次招标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12.3 收取金额:A包:29939.1元 B包:29894元 C包:28178元 D包:26297元
十三、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祁山路名仕公馆5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0395--331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