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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QH200003-04F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桩基检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行审投资字[2019]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4011.9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桩基检测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永乐南路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桩基检测,秦淮区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拟建建筑面积约22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800平方米;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拟建建筑面积约71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6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400平方米。单桩承载力极限值5600KN。 |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25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70000.00万元) |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静载抗压、静载抗拔、低应变、成孔质量、超声波检测等工作的准备、实施及成果资料的编制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无 |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458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7/6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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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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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报价(62分) (1)本工程桩基检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8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17分) 6.2.1企业资信: (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得1分;获得过行业或协会评级机构评估资信等级为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加1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具备国家实验室CNAS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6.2.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桩基检测业绩的,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业绩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2.3项目组人员及资历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组其他人员2名:除项目负责人*** 6.3检测纲要(暗标)(21分) (1)检测目标与责任:根据检测目标清晰度和责任划分合理性打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检测实施方案及流程:根据检测实施方案及流程设计合理性、针对性、操作性,检测内容的完整性、以及招标文件中的被检测系统业务要求打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3)检测质量管理:根据项目质量管理的合理性、针对性、操作性打分;(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检测进度管理:根据项目进度管理的合理性、针对性、操作性打分;(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保障措施:根据安全文明管理及保障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打分;(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备注:(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含相关证书)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 (4)本标段检测纲要评分点采用暗标评审。检测纲要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投标文件中的“检测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检测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检测纲要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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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6月15日15时14分到 2020年6月22日15时14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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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8.4、项目负责人*** 8.5、投标人需提供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2月-2020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至投标文件中;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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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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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长白街56-1号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42 |
联 系 人:别工 |
联 系 人:谢安滔 |
电 话:025-84556746 |
电 话:025-83613027 |
传 真: |
传 真:025-83613027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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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
账 号: |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