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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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湾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自行采购扶贫物资的请示》(湾府字〔****〕** 号)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简化政府投资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省扶贫物资政府采购实施暂行办法、**省扶贫种苗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号)要求,经*扶贫开发工作 |
关键词: | 政府 |
湾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自行采购扶贫物资的请示》(湾府字〔2020〕49 号)收悉,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简化政府投资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物资政府采购实施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种苗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6〕182号)要求,经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自行采购资金规模 71.2 万元的 3M×3 勾臂箱 60 个、120L 环卫桶 200 个等环卫设备用于改善贫困户人居生产生活环境。请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好扶贫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