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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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年**对口支援宝秀镇哥白孔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年**对口支援宝秀镇哥白孔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经上级批准可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业主为***宝秀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援滇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 |
2020年上海对口支援宝秀镇哥白孔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2020年上海对口支援宝秀镇哥白孔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经上级批准可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业主为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海援滇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按国家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竞谈。
2020年上海对口支援宝秀镇哥白孔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新天地小区城河旁9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6月23日15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4532525JH202000350
项目名称:2020年上海对口支援宝秀镇哥白孔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39617.52(大写:壹佰玖拾叁万玖仟陆佰壹拾柒元伍角贰分)
采购需求:改建水冲式公厕1座,新建垃圾池1个,改造修缮整理坝埂1座,清理平整村内闲置空地800平方米、种植经济林木100棵,硬化修复村内道路600平方米(配套排污管),修复道路上、下延边坡250平方米,配套安全护栏1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且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谈判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
2.1资格审查: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因重大劳动保证违法行为被公布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建设工程领域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3信誉: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近三年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的记录;近一年未发生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近一年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近一年无转包、挂靠行为;近一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一年未连续发生:三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次较大加一次一般生产事故;一次重大以上(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4省外企业需提供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登记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0年06月15日至2020年06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新天地小区城河旁9号商铺
方式: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1)基本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
(2)企业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职称证、安全考核B证及身份证原件;
(3)社保证明原件:提供由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授权委托人的参保证明原件(内容至少必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编号和公司名称)和国家社保网站上查询结果截图。
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留置备查,以上资料不齐时将被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份1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6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网址: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