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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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8 |
招标代理: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道磨山新天地*区*号楼**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A C****-*** |
一、项目概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0-595
2.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项目
3.项目备案单号:J20060451-0486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0.91万元(其中财政70.9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6.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建筑工程
(3)预算金额:30.35万元
(4)类别:服务
(5)采购需求:2020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6个月
(7)数量:
序号 |
检测服务内容 |
检测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桩基工程检测强制条文执行情况(低应变) |
400 |
根 |
|
2 |
沉降观测 |
5 |
栋 |
|
3 |
工程用重要原材料(钢材、防水材料) |
400 |
组 |
|
4 |
大直径砼灌注桩、基础砼结构、主体结构的砼强度监督抽检 |
300 |
构件/个 |
|
5 |
砼现浇结构楼板厚度检测抽测 |
350 |
构件/个 |
|
6 |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350 |
构件/个 |
|
7 |
楼板及墙面钢筋间距检测 |
350 |
构件/个 |
|
8 |
外墙饰面砖剥离强度检测 |
30 |
组 |
|
9 |
锚栓拉拔现场检测 |
30 |
组 |
|
10 |
室内环境 |
5 |
户 |
|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2
(2)项目包名称:市政工程
(3)预算金额:40.56万元
(4)类别:服务
(5)采购需求:2020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6个月
(7)数量:
序号 |
检测服务内容 |
检测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桩基工程检测强制条文执行情况(低应变) |
20 |
根 |
|
2 |
工程用重要原材料(钢材、防水材料、节能材料) |
20 |
组 |
|
3 |
大直径砼灌注桩、基础砼结构、桥梁主体结构的砼强度监督抽检(回弹法) |
20 |
构件/个 |
|
4 |
砼现浇结构楼板厚度检测抽测 |
5 |
构件/个 |
|
5 |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5 |
构件/个 |
|
6 |
桥身、桥墩钢筋间距检测 |
5 |
构件/个 |
|
7 |
钢结构焊接质量监督抽测 |
10 |
条 |
|
8 |
道路水稳层取芯 |
40 |
点 |
|
9 |
沥青面层取芯 |
40 |
点 |
|
10 |
沟槽、路基压实度 |
20 |
点 |
|
11 |
灰剂量检测 |
10 |
组 |
|
12 |
击实试验 |
5 |
组 |
|
13 |
沥青混凝土配合比验证 |
5 |
组 |
|
14 |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抽提、浸水马歇尔、冻融劈裂、低温弯曲、车辙试验 |
10 |
组 |
|
15 |
土基回弹模量 |
5 |
点 |
|
16 |
水泥混凝土道路基层厚度 |
10 |
点 |
|
17 |
水泥稳定碎石无侧限抗压强度 |
10 |
组 |
|
18 |
地基承载力(轻型动力触探) |
20 |
点 |
|
19 |
弯沉检测 |
10 |
次 |
|
20 |
路面性能检测 |
10 |
次 |
|
21 |
井盖性能检测 |
5 |
组 |
|
22 |
锚具、夹片检测 |
5 |
组 |
|
23 |
级配筛分、压碎值、含泥量 |
10 |
组 |
|
24 |
桥梁静载锚固试验 |
2 |
组 |
|
25 |
钢带增强波纹管环钢度检测 |
3 |
组 |
|
26 |
人行道步砖 |
10 |
组 |
|
27 |
混凝土路面强度检测 |
10 |
组(3个) |
|
28 |
水泥搅拌桩强度检测 |
3 |
次(一次6根以上) |
|
29 |
预应力管桩强度检测 |
5 |
根 |
|
30 |
单桩承载力、复核地基承载力(荷载试验) |
10 |
点 |
|
7.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8.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可以选取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详细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查阅磋商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检测全部内容),并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相应检测参数);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4)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
(7)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行政处罚”等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
(8)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方式:(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信息及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交易分中心
六、开启
1.时间:2020年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507254660、15172361186、19945011114
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751513十、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