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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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8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季华路西延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季华路西延线工程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季华路西延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佛发改投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 |
关键词: | 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佛山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西接富龙西江特大桥工程,工程起点位于金白线节点(龙池立交)以东,往东分别与X496 县道、利众路(规划)、祥达路(规划)、X512 县道、官抱路、广珠铁路、沈海高速、丹灶物流连接主线、广湛铁路(设计)、樵丹路、太源西大道、华夏大道、东升南路(樵北公路)、樵金路,后穿越顺德水道后与现状季华路相接,并往东与禅港路、紫洞路相交,工程终点位于紫洞路节点东侧,路线总长约15.31km,桩号范围K0+343.377-K15+750。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工程全线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标准建设,按照主线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断面布置,标准段红线宽度60m,主线设计速度80km/h,辅路设计速度50-60km/h。 本项目主要工程数量:特大桥5座,大桥5座,中小桥5座,箱涵16座,互通立交2座,涵洞5处,平交2处,行天桥2座,拼宽桥涵3座,隧道1座。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为全线范围内土建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排水(雨、污水)、监控、电气(含机电、照明等)、绿化、景观照明、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房建等)、管线拆迁等内容的造价咨询服务。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之前已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备注 |
佛山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 1、编制或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2、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阶段的三级清单及对应的计量支付规则;3、不平衡报价复核及调整(如有);4、较、重大工程变更和电力迁改、管线迁改等工程预算审查;5、协助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6、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7、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审核(或咨询)和工程签证审核;8、材料调差审核(如有);9、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如有);10、合同期中结算、终止结算审核(如有);11、协助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12、工程结算审核;13、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14、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审核(如有)15、其他费用审核;16、其他内容(1)中标人协助完成的内容:①协助发包人优化投资控制机制,完善相应合同条款、②协助发包人建立全过程造价管理台账、③协助招标人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台帐信息录入、④协调及指导施工单位将三级清单录入工程管理系统,实现三级清单计量、⑤协助提供材料价格及主材、设备价格的询价等造价咨询服务、⑥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⑦发包人要求的其他造价管理或咨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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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满足的资质条件如下: 3.4.1 投标人应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4.2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注: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中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 5.1.2 开标时间: 2020 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 5.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5.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所发布信息为准。 8.异议和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就该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邮 编:528313电 话:0757-26365159传 真:0757-26365138联 系 人:郑工 |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地址:***邮 编:528000电 话:0757-82556408、15017744316传 真:0757-82300722邮 箱:860004778@qq.com网 址:www.huajie.com.cn联 系 人:张浩 |
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招标公告编制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