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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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8 |
招标代理: | 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关键词: | 街 |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20061076-0162号)的批复,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佛祖岭街新建垃圾压缩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WHHX-ZFCG-2020037-DX034
(三)采购预算:140万元
1.本次项目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2)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质保,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质保期承诺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⑶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⑷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及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三)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相关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须提供拟派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
4.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6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获取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 00-11:30、下午14: 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君临天下C座25楼2503室)。
(四)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以及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且与原件一致)获取招标文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交,否则视为不合格,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及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注:资格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可提供相关查询信息。
(―)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9:30 (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厅显示屏指引信息)
(―)时间:2020年7月8日9:30 (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厅显示屏指引信息)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仪式;若供应商未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的,视同认可开标程序和开标结果。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
联系人:周榕 联系电话***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