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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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4 |
招标代理: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温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三级及三级以下排水管网改建(含餐饮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局以温开经(****)**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 |
关键词: | 监理 街 |
本招标项目天河街道三级及三级以下排水管网改建(含餐饮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已由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局以温开经(2020)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Ⅰ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天河街道辖区内。
2.2 项目规模:本标段本项目为雨水管,污水管,疏通雨污管等改建,总投资2683万元,其中Ⅰ标段建安费1390万元,监理费用预算价33.541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为12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至验收、结算审核、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工程Ⅰ标段施工图范围内包括雨水管、污水管、疏通雨污管、雨污检查井、终端接入、路面破除及修复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零个在监项目。
3.4其他要求: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间:2020年06月12日-2020年06月16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其它时间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地址:***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700 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24日 9时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5楼)收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
联系人***
电 话:1375880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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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