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
截止日期: | 2020.06.16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区沙溪镇沙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沙溪镇沙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投审【****】*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区沙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沙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沙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投审【202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沙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中明路1号沙溪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2.3 资金来源:安财行【2020】23号文件下达2020年粤东西北地区困难派出所“精准扶贫”,缺额资金由镇政府自筹解决。
2.4 计划工期:8个月。
2.5招标内容:在沙溪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右侧新建沙溪派岀所1栋四层主楼及大门附属楼,总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占地面积1579.86平方米,其中主楼总建筑面积为1781平方米,大门附属楼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最高限价:6813327.5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467675.17元、暂估价 1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3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通报批评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登记及投标时将网上核查);
(3)拟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以网上公示为准,如有在建项目则不得参与投标投标登记);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4)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建筑工程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6)投标人2017年1月以来完成过类似房屋建筑公用工程的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书或备案表为准;
(7)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至2019年财务状况表;
(8)已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7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9)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10)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一》,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拟投入项目架构的建筑工程主要人员职称证书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在投标登记时现场核查,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投标登记。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 时间:2020年6月12日—6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5.2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和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8-6531401 联系电话***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沙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
|
原件 |
|
|
||
2 |
投标申请公函(见附件二,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果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 |
|
原件 |
|
|
||
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三栏打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6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7 |
拟担任本工程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8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
|
||
9 |
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10 |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建筑工程人员:注册造价师、测量工程师、环境保护工程师、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的职称证(或资格证);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及以上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 |
|
原件备查 |
|
|
||
11 |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上述人员的投标登记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并提供当地社保局电话及网址 |
|
原件备查 |
|
|
||
12 |
投标人2017年1月以来完成过类似房屋建筑公用工程的业绩证明,时间以验收证明书或验收鉴定书为准; |
|
原件备查 |
|
|
||
13 |
2017、2018、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14 |
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 | 打印页 |
|
|
||
15 |
已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
|
原件备查 |
|
|
||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所涉及到的人员要求中级或以上职称证的,在投标登记时均须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进行核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均有权不接受投标登记。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人民政府
按照资格条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沙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投标申请人名称)以 (投标申请人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人民政府: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沙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的成分。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单位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没有存在拖欠工农民工工资。
五、本单位一直以来未有发生过拖欠工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现象。
六、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七、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八、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九、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
十、经我司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自行对现场踏勘后,深入了解该项目的客观情况,诚意接受该项目投标报价建设,绝不反悔。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1、若查本单位被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同意取消本单位投标投标登记资格;
2、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同意将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投 标 人(单位公章):招标人确认(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月 日
说明:投标人到业主单位签署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应提前电话联系并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带齐资料。资料经由驻场招标代理核对且审核情况属实,招标人加盖公章确认该投标人的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招标单位联系人: 吴先生 移动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 孔工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