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N20200612553 |
---|---|
加入日期: | 2020.06.12 |
截止日期: | 2020.07.03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串场河景观建设工程(*城段)EPC总承包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串场河景观建设工程(*城段)已由***行政审批局以阜行审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 |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串场河景观建设工程(县城段)EPC总承包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串场河景观建设工程(县城段)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以阜行审投资【20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阜宁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串场河(射阳河口至开发区大道段)长约2.3公里。
2.1.3合同估算价:总造价约 9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时间)。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项目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串场河景观建设工程(县城段)EPC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总承包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等;
2.2.2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土方、绿化、园林景观、广场铺装、码头、栈道、市政道路、步行桥、雨污水管道、新建公厕、现有公厕及四角亭改造、廊架、景观照明以及配套水电安装等相关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风景园林)专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是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的独立法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2.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注: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4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类似项目业绩类型不包括防护林、防风林、隔离林绿化等项目)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4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类似项目类型不包括防护林、防风林、隔离林绿化等项目)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4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金额指所承担的业绩项目合同中注明的投资额。类似项目类型不包括防护林、防风林、隔离林绿化等项目)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项目提供,下同)、业绩合同原件(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与建设单位单独签订的施工合同,设计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与建设单位单独签订的设计合同。如业绩合同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本工程只认可排名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3.2 投标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拟派出的项目组成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投标时须提供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3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4投标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中须盖章部位共同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同时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的独立法人;④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⑤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5.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6 月 12 日至2020年 6 月 17 日,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7 月 3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关于信用报告的要求: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交《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的评价分值不得低于65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办理《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地 址: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南4楼3A06室
联 系 人:丁友军 联 系 人***
电 话:0515-68691805 电 话:0515-68868168、68868311
日期:2020 年 6 月 12 日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