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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2 标签: 吉林省招标 监理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2
截止日期:2020.07.16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JZ****J-C** *. 招标条件 ****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由长城乡联字【****年】*号 关于下达****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裸露地面工程)的通知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政
关键词: 监理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JZ2020J-C45

 

1. 招标条件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由长城乡联字【2020年】1号 关于下达2020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裸露地面工程)的通知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共4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的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1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1标段)施工监理

本项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2标段)施工监理

本项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3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3标段)施工监理

本项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4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4标段)施工监理

本项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结束为止;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已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且无不良记录。

3.2监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需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监理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其他人员要求:各标段均须配备市政。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3.3类似业绩的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报名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更换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但必须到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窗口登记。参与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必须与投标登记及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本项目裸露地面工程招标共4个标段。允许投标单位对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2日至2020年06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一楼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2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在第二阶段过程中,若投标人在本批次靠前标段的随机抽取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随机抽取过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联 系 人:王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

传    真:0431-8782019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监督负责人***

电    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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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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