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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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荷城街道文华路***号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月**日**点** 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06月23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440000-202006-146031-0027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43,866.00
最高限价: 1,243,866.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用途 |
最高限价 |
高清数字法庭设备采购 |
人民币1,243,866.00元 |
4、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45日内完成项目设备采购、系统安装和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06月15日 至 2020 年06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 作 日),每 天 上 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
方式:现场领购,售后不退。
售价:3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06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五、 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 年06 月23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二层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建议符合的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0 年 06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