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
截止日期: | 2020.06.17 |
招标业主: |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 ﹝****﹞** 号文件规定,我单位“***********交通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经 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
关键词: | 路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 ﹝2015﹞32 号文件规定,我单位“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经 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预算:395 万元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 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 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2020 年 6 月15日至 6 月 17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 6 月 12 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