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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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3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人民政府棚改征收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告条件的合格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 THZC—******** 二、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政府棚改征收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街道) 三、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 属地 四至范围 征收搬迁 户数(约) 征 |
关键词: | 政府 街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棚改征收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告条件的合格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 THZC—202006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棚改征收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城西街道)
三、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 属地 |
四至范围 |
征收搬迁 |
征收搬迁 面积(约㎡) |
所属地块 |
征收服务费预算 (约万元) |
城西街道 |
东至江州北路,南至西锋路,西至吴州北路,北至海阳西路。 |
163 |
10000 |
海阳路南侧(含钢管厂周边)地块 |
60 |
上述地块范围仅为参考,具体实施范围以工程分指挥部现场界定为准,户数、面积最终以审计为准。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三)在区住建局2019年度备案,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海陵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四)参与征收实施服务人员必须是区住建局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且投入项目服务人员人数不少于10人。(海陵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注:单位负责人***
五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采购项目开标后评审前由海陵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共同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方可参加评标。
六、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公告在“海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海陵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海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3日08: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09: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
4、接收人:工作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应由其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4、招标文件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5:00前。
注:1、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须书面提交疑问)。2、具体质疑程序详见第三章招标书第二十三条。答疑形式:书面。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圆整,供应商以银行投标保函、银行本票或汇票形式于开标现场递交(无须封装在投标文件内)(保函参考格式附后)。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索赔:
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⑷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⑸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投标保函、银行本票或汇票将由采购人将按规定程序予以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本中心将当场退还其投标保函、银行本票或汇票。
十、联系事项
1、 采购单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25300
备注:请投标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项目为项目实施可行性的前期准备,非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是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公告为准。
2、本次项目订立的采购合同自订立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自采购合同订立之日起满六个月项目未启动实施的,参与本项目征收实施的服务人员可参与其他项目的报名;自采购合同订立之日起满两年项目未启动实施的,所订立的采购合同自行终止,除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投标确认函说明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在2020年6月22日18 :0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2日
投标确认函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棚改征收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已取得,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一定准时参加投标活动。
特此告知
截止日期:2020年6月22日18:00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有关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评审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为不见面方式开标,供应商有如下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各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2020年7月3日9:00前)送至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后即刻离开,不在开标现场逗留,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澄清谈判和需要备查的原件,由工作人员联系各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各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保持手机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投标文件中应载明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