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
招标业主: | 云南省急救中心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 “除颤起搏监护仪设备”公示 *******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除颤起搏监护仪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理由: 原因阐述:*******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需采购一批除颤起搏监护仪设备。经前期*场调研,进口产品在性能、稳定性、可靠性、抗干扰性强、抗颠簸 |
关键词: | 急救 |
云南省急救中心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
“除颤起搏监护仪设备”公示
云南省急救中心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除颤起搏监护仪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理由:
原因阐述:云南省急救中心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需采购一批除颤起搏监护仪设备。经前期市场调研,进口产品在性能、稳定性、可靠性、抗干扰性强、抗颠簸、安全可靠、功能完善、操作简便、坚固耐用,适合于在行驶中的救护车上使用,能够在长途转运中提供高品质的监护,故申请购置进口设备。
二.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12日下午14:30时,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综合楼二楼评标3厅
各位专家针对拟购置设备提出相应的论证意见:
技术专家论证意见:
拟采购除颤起搏监护仪,进口产品整机性能稳定、安全、高效、可靠,新技术应用广泛、且技术成熟、生产工艺水平先进、选材优、质量好、抗干扰能力强、使用寿命长、维修方便、操作便捷、适用性强、充电时间短,目前国内生产的同类设备与之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为了保障云南省急救中心在抢救病人过程中能有一个质量可靠,成熟的产品,减少抢救失败率,专家组一致建议可以采购全新的进口设备。
法律专家论证意见:
以上采购的进口产品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建议:建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文化程度 |
职称 |
1 |
钱玉和 |
云南省精神病院 |
大本 |
高工 |
2 |
彭小兰 |
云南振润律师事务所 |
本科 |
|
3 |
郑艳珠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
本科 |
高工 |
4 |
郑志远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本科 |
正高工 |
5 |
赵涛 |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 |
本科 |
高工 |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云南省急救中心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