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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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4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ZC***************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项目编号: | ZC130800202000984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6-05 17:00: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6-24 10:00:00 | 开标时间: | 2020-06-24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6-24 10:00:00 | ||||
正式公告 |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邢杖子村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采购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1.4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采购预算: 壹佰肆拾陆万玖仟玖佰伍拾壹元贰角捌分(¥ 1469951.28元)
1.7 计划 工期: 2020年09月30日前完工
1.8质量标准:合格
1.9现场踏勘:采购人不集中组织。潜在供应商如需踏勘,请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点,并承担因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4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成立期限提供);
2.7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验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时间至今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9 单位负责人***
3. 获取磋商文件
3.1潜在供应商 可于 2020年0 5 月 29 日至2020年0 6 月 5 日17 : 00 ( 北京时间,下同。 ) 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磋商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3.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现河北CA与北京CA已实现数字证书互认,互认之后,二者有其一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下载磋商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3. 3 供应商如未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账 号: 13001687308050507681-0156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万捌仟 元( ¥ 28 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 、 银行转账 、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递交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 开标 时间):2020年0 6 月 24 日 10 时00分, 开标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网上开标厅。
5.2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3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 )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5.4投标前投标人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 IE11 浏览器操作,确保连接网络畅通,准时参加网上开标会,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及代理机构,平台联系方式***
5.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5.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采购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任何经济补偿。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晟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