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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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采购信息 报价截止日期:****-**-** **:** 申请单位:宁东电厂一期 单据编号:宁东电厂一期(运询)-****-**-*** 申请人:李霞 物资品种: 煤炭 申请日期:****-**-** 交货时间:****-**-**至****-**-** 数量:**(万吨) 运输方式:汽车 运距:* |
报价截止日期:2020-06-18 14:37 | ||
申请单位:宁东电厂一期 | 单据编号:宁东电厂一期(运询)-2020-06-005 | 申请人:李霞 |
物资品种: 煤炭 | 申请日期:2020-06-15 | 交货时间:2020-06-12至2020-08-31 |
数量:10(万吨) | 运输方式:汽车 | 运距:45(公里) |
发站(港):枣泉、羊一、羊二 | 到站(港):宁东公司 | |
结算付款方式:按月度据实结算、付款。结算办理完成后按照需方资金计划安排办理付款(承兑或现金)。 | ||
考核条款: 1.供方应自行对交货现场和交通条件进行考察,并自行承担由于考察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执行合同中产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2.运输过程中遇到的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调由供方自行解决。 3.供方应遵守需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另行下发),并承担因违反制度的考核费用。 4.检测规则: (1)组批:托运煤炭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以每天到货产品为一批; (2)取样:煤炭计量的检测以批为单位,每批煤炭按检验规定每车抽取样品进行化验或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化验; (3)当目测运输车辆煤炭质量出现明显差异时,对该车进行暂扣处理,了解发生原因后再做处理决定; (4)供方的合理路损为3‰。 5.供方必须遵守车辆道路运输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运输车辆证照等手续齐全,保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良好,车辆应配置GPS定位设备及车辆加装铅封。 6.依据需方过磅单据实计量,扣除合理路损(3‰)后按合同综合单价予以结算。考核款在结算中扣除。 7.结算时,需提交结算申请单及相关单据,确定运输的过磅量。由需方经营管理部依据实际过磅量、合同单价计算应结款,发生的考核款(或奖励款)在结算中扣除(增加)。 8.供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9%)。 9.结算办理完成按照需方资金计划安排办理付款(承兑或现金)。 10.其他要求:因宁东公司卸煤场地条件所限,应以四轴自卸车型做为主要运输车辆。六轴车不具备卸车条件,如果使用,乙方自行负责卸车所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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