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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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3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委托,对****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项目编号:LNDX****-***)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 |
关键词: | 化肥 |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灯塔市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委托,对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项目编号:LNDX2020-06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腐熟剂生物有机肥 |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否 |
1.生物有机肥 2.有机物料腐熟剂 |
278吨 |
002 |
土壤调理剂调酸 |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否 |
CaO≥26% |
250吨 |
003 |
微生物菌剂 |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否 |
有效活菌数(cfu)a ,亿/g(mL)≥2.0 |
25吨 |
004 |
生物炭基有机肥 |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否 |
有机肥执行标准应符合NY525-2012的规定 |
170吨 |
005 |
有机类水溶性肥料 |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否 |
腐植酸含量,%≧3.0 |
50吨 |
006 |
监测点建设 |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否 |
测量范围:土壤体积含水量0-100%;土壤电导率0-17 ms/cm;土壤温度-55℃~125℃ |
4套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45,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001包:人民币425,000.00元
002包:人民币500,000.00元
003包:人民币400,000.00元
004包:人民币400,000.00元
005包:人民币500,000.00元
006包:人民币12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 001包供应商具备有机物料腐熟剂登记证和生物有机肥登记证。
6.2 002包供应商具备土壤调理剂肥料登记证。
6.3 003包供应商具备微生物菌剂肥料登记证。
6.4 005包供应商具备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登记证。
6.5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6个包组,供应商可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组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6.6 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15日9时起至2020年6月19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202-1)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7月3日0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6月12日至2020 年6月19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灯塔市农村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马女士联系电话***
传 真:024-23290001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5036010000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