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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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0 |
招标代理: |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编码:****************bd*** 建设单位:中车**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部件检修厂房辅房 招标代理单位: 施工现场状况:具备开工条件 工程地点:*****经济开发区 总投资(万元):* 年度投资(万元):*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地上层数:* |
招标编码: 2201062004200101bd002 | |
建设单位: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部件检修厂房辅房 | |
招标代理单位: | |
施工现场状况:具备开工条件 | |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 | |
总投资(万元):0 | 年度投资(万元):0 |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建筑面积:2324.66 |
地上层数:2 | 地下层数:0 |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 |
招标范围: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jtz2005-0526b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部件检修厂房辅房,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备案流水号2020041422010603101251备案登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部件检修厂房辅房;建筑面积约2324.66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 2.3、工期要求:2020年7月20日-2021年6月30日。 2.4、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材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 注:1.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 2.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包括技术负责人)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3.3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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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经理级别:二级及以上 | 质量要求:合格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06-12 09:00:00.0 至 2020-06-18 16:00:00.0每天9点至16点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
投标报名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118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
公告说明: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材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 注:1.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 2.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包括技术负责人)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3.3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