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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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3 |
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某部队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X(GK)****-***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龙宇 项目联系电话:****** |
关键词: | 食品 |
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某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X(GK)2020-02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某部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某部队副食品采购,投标价包括采购、包装、运输、送检、包装、售后服务等,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两名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人员情况汇总表。(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D)报价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E)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三种证件其中一种(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2日 17:00 至 2020年06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