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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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狮山镇生活污水提升截污改造项目-西北、小塘污水处理厂片区 (第二期)-刘边村小榄*场配套污水压力管道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 *.招标条件 狮山镇生活污水提升截污改造项目-西北、小塘污水处理厂片区(第二期)-刘边村小榄*场配套污水压力管道工程已由******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 |
狮山镇生活污水提升截污改造项目-西北、小塘污水处理厂片区
(第二期)-刘边村小榄市场配套污水压力管道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2020016
1.招标条件
狮山镇生活污水提升截污改造项目-西北、小塘污水处理厂片区(第二期)-刘边村小榄市场配套污水压力管道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狮字【2018】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狮山镇生活污水提升截污改造项目-西北、小塘污水处理厂片区(第二期)-刘边村小榄市场配套污水压力管道工程,拟建截污管网约2.50公里,项目预算价1824188.86元。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 150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具体工期进度要求如下::
(1)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报建、报监手续;
(2)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60天内完成管网建设并通过交工验收;
(3)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 150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延误违约金:
情况一: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管网建设及交工验收超期延误的,则每延误一天,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5000元违约金;
情况二: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竣工验收超期延误的,则每延误一天,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5000元违约金;
若同时发生以上两种情况,则按违约金最多的其中一种情况执行,不进行叠加处罚,上述超期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违约的具体天数后直接扣除。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2.4.1招标内容:本工程内容具体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2招标备案预算总价:本项目的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824188.8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建价【2018】19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墙)及上画工作导则(第1版)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140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相关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企业类型:建筑施工企业)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对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
4.6.1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6月12日。
5.2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上下载。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须出具本项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6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6月30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2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7.3出席人员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19〕1号)(以下简称“《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10.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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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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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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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号码:0757-863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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