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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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8 |
地 区: | 广东省 |
关键词: | 汽车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服务项目(框架)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服务项目(框架)
2、实施地点:梅州市
3、建设内容:对目前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配套的配电设施、充电桩本体、充电桩附属设施、充电站场、充电信息系统等)开展日常巡视、清洁、保养、维护、检修,根据需要提供充电设施应急处置业务及提供应急抢修,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值守,进行充电桩停运、复投操作等,以及其它为保障充电基础设施稳定可靠运行而要开展的工作。
4、项目类别:一类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向中标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概算金额止(允许控制在±10%)或满18个月为止,符合以上规定之一的本采购项目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7、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递交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二) 采购清单
序 号 |
标 的 |
预估金额 (万元) |
标包号 |
标书费(元) |
1 |
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服务项目(框架) |
100 |
1 |
200 |
预估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的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的法人。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类别。
(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4)项目施工队伍中需至少具备3个电工操作证(操作证由安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所有作业施工人员需持证上岗(原件备查)。
(5)无违规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两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要求:
需能履行开展异常处理响应时间<10分钟,到达现场<45分钟;现场处理异常<2小时。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0 年 6月 1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 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办理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按以下排序装订,需提供一份,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仅接受公对公转账,开户名称: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广东梅州梅龙支行,银行帐号:44194201040004962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另外携带以下开票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或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通知))。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5.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以打印的书面版本定稿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江边路39号先达大院内
邮 编:514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3-2162210
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