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DDYLYCGGS202006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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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6.11 |
截止日期: | 2020.06.16 |
招标业主: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采购公示名称: ************分公司与********关于****年*G无线共享上网服务项目 采购公示编号: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 终止: 否 采购 |
关键词: | 电信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4G无线共享上网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4G无线共享上网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4G无线共享上网服务】需求,拟采购【4G无线上网路由服务4938户、4G无线上网路由服务+延保服务5549户】。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原因,符合以下情形: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采购,其原供应商通过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产生的,可视为原中标人,向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原则上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三次,总时长不得超过五年(以首次合同签订时间为起始点)。超过续签次数和年限,仍需使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需求部门应提供该项目的溯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合同的采购方式、合同金额及签订时间,历年来已签合同的总次数及总金额等,溯源信息应在提交采购需求时一并提交审批。【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6】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电话:*** 邮箱:【cc.gd@chinatelecom.cn 】 地址:*** 邮编:【510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日 期:20【20】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