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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卷烟厂制丝线中控室和除尘房操作间空调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1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空调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1
截止日期:2020.07.10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项目编号:GXTC-A-*******)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制丝线中控室和除尘房操作间空调购置项目的招标人为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云**烟草(集团)有
关键词: 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GXTC-A-20510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制丝线中控室和除尘房操作间空调购置项目的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制丝线中控室和除尘房操作间空调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制丝线中控室和除尘房操作间空调购置;
2.2交货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40日内将项目涉及的设备、零部件、材料等硬件全部运输至新疆卷烟厂指定地点,运输及卸货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4项目质保期:项目质保期至少为12个月(实际质保期限以投标函中填写的质保期为准),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4招标范围:精密恒温恒湿机组/恒温恒湿组合式空调、柜式空调采购
具体数量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标段划分:划分为 / 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2.6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
3.1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
2) 财务要求:
a)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年报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业绩:/;
4) 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d) 近三年内投标人无履行供货合同相关诉讼仲裁的败诉情形;
e) 近三年内投标人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f) 未被纳入《新疆卷烟厂不良供应商名录》或上级部门的供应商“黑名单”。

5) 其他要求:
a)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
b) 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经销)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注:
1) 1、制造商只能授权唯一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2、制造商和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单位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报名;
4.2报名时需填报招标公告附件1、附件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文件时间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招标公告附件1和招标公告附件2的资料。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招标公告附件2以及附件1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xl66@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向黎(电话:181991057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3)报名和购买资料时候需提交报名相关资料,一般为公告中资质要求的资料。
5.3成功支付的投标人,亦可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会议室。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网》(http:///)和《红云红河集团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向黎、周梦娇
联 系  电 话:***
传        真:0991-2329136   
邮        箱:gxxj_xl66@163.com
接受标书款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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