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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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7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洛阳(luoyang)/其他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潭头镇何村岭西公路硬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6-27
三、项目预算金额:76.75万元,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五、项目基本情况:该工程位于潭头镇何村,道路全长1.9km,设计路基宽5.5m,路面宽4.5m,两侧为0.5m宽土路肩。原路基整平碾压后,铺20cm厚C25水泥砼路面,本次共硬化路面8550m2。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证明;
4、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19年6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3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9、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到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事劳动局)开具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资信证明;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12日09时00分至2020年6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品茗居茶社旁电梯四楼;
3.方式:现场获取;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7日09时30分;
2.地点: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品茗居茶社旁电梯四楼;
九、响应文件的开始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7日09时30分;
2.地点: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品茗居茶社旁电梯四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华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发包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