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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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2 |
招标代理: |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年***“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演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喜鹊广场图书馆四楼(***文化和旅游局)联系方式:*******(***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区)文化西路**号A座联系方式:****-***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2020年东阿县“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项目(杂技)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备有效期内的商业性演出许可证;(4)必须具备完善的公共演出服务设施设备、专用演出舞台(流动舞台车、音响、灯光)等。(5)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和能力;(6)具备较强的舞台艺术生产能力,注重现实题材创作,有10台以上备选的演出剧(节)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000000 |
B | 2020年东阿县“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项目 (山东梆子)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备有效期内的商业性演出许可证;(4)必须具备完善的公共演出服务设施设备、专用演出舞台(流动舞台车、音响、灯光)等。(5)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和能力;(6)具备较强的舞台艺术生产能力,注重现实题材创作,有10台以上备选的演出剧(节)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000000 |
C | 2020年东阿县“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项目(豫剧))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备有效期内的商业性演出许可证;(4)必须具备完善的公共演出服务设施设备、专用演出舞台(流动舞台车、音响、灯光)等。(5)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和能力;(6)具备较强的舞台艺术生产能力,注重现实题材创作,有10台以上备选的演出剧(节)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8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