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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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1 |
招标代理: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海洲街道**村土地全域整治安置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I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洲街道**村土地全域整治安置点项目设计,招标人为***海洲街道**股份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财**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设计 街 |
海洲街道张店村土地全域整治安置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2020-I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洲街道张店村土地全域整治安置点项目设计,招标人为海宁市海洲街道张店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129540㎡,约194.31亩。计划建造农民安置房,不少于286户以及家宴中心,社区服务用房,活动用房,商业等配套设施,同时建设与项目配套的附属项目(包括景观绿化和铺装工程、道路市政工程、综合管线、安防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路灯、围墙、门卫、零星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方案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及深化完善,全部施工图设计(含建施、结施、暖施、强电、弱电、水施(含消防)、绿化景观、市政地下室基坑围护、装修、附属工程等。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3 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人应在2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确认后20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准后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等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企业类似业绩: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设计建筑面积为80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总造价为1.5亿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设计业绩。
3.4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标后须在海宁设立工作联络点。
3.5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6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7月01日09: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n.jxzbtb.cn/)”自主报名(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期间于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前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海宁大道267号紫薇大厦12楼1207室)领取相关材料。
4.2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购买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海洲街道张店股份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
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海宁市沈塘路北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13906736220 电 话:0573-87502271
传 真: / 传 真:0573-87501125
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