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1 |
---|---|
截止日期: | 2020.07.03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受********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共享平台及税银等系统实施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共享平台及税银等 |
关键词: | 平台 |
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共享平台及税银等系统实施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共享平台及税银等系统实施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ZB2020-06-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共享平台及税银等系统实施服务项目,是对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共享平台、税银系统、税库银系统、金三决策支持系统(一包)的推广工作(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及税银等系统”)在山东省进行本地化实施部署。主要包括完成共享平台及税银等系统应用系统的部署、参数配置、数据迁移、实施优化等内容。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月内实施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1日 16:00 至 2020年06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到代理机构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备案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若要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面件,同时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我方(电子邮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济大路办公区3楼会议室(济南市济大路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