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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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详见公示 ******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项目”的公示 ******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项目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司 |
关键词: | 平台 |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项目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
视讯平台建设须与云南省司法厅、市、乡镇互联互通,覆盖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设备须符合国家网络化建设的标准。
3、项目经费预算:¥226,000.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网一平台”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州(市)、县(市、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的通知》(云司通〔2019〕87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的通知》(云司函〔2019〕227号)及省司法厅的业务规划,视讯平台将承载全省从上到下的指挥中心点名、远程探视、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等业务,为保证平台上下级数据和业务功能无缝对接,各单位视讯平台采购设备及服务需与省厅保持一致。
基于上述原因,该项目符合《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昆财采〔2019〕5号)中第二条第(一)款第5条情形“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有关规定。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论证表详见附件。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