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北新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备相关专业服务能力;(2)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新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星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05-07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20-0493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新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面翻新,下水道、给水管改造,科室调整及综合维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191300.00元(国库资金:3191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优先采购国内货物、服务及工程,并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若投标人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10、最高限价:254.1535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1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及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3)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4)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证明截图(查询日期需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上资料均需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11 16:00至2020-06-18 16: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请先电话预约)携带报名时需上传的所有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愚园路1203弄45号进行现场查验,查验无误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2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6-22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愚园路1203弄45号
2、磋商地点:愚园路1203弄45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携带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无线网卡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投标文件,在项目开标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书面文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长宁区北新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335 |
邮编: |
20005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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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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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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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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