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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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5 |
地 区: | 厦门市 |
内 容: |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年*、*、*线场站吸污项目询价公告(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询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范围 序号 采购范围 服务内容 清理周期 预估服务数量 计划开展时间 * *号线场站吸污 化粪池清理 *个月 *次 ****年*月起 隔油池清理 季度 *次 污水处理 |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2020年1、2、3线场站吸污项目询价公告(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询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范围
序号 |
采购范围 |
服务内容 |
清理周期 |
预估服务数量 |
计划开展时间 |
1 |
1号线场站吸污 |
化粪池清理 |
6个月 |
2次 |
2020年5月起 |
隔油池清理 |
季度 |
4次 |
|||
污水处理站 |
6个月 |
2次 |
|||
2 |
2号线场站吸污 |
化粪池清理 |
6个月 |
2次 |
2020年5月起 |
隔油池清理 |
季度 |
4次 |
|||
污水处理站 |
6个月 |
2次 |
|||
3 |
3号线场站吸污 |
化粪池清理 |
6个月 |
2次 |
2021年7月起 |
隔油池清理 |
季度 |
4次 |
|||
污水处理站 |
6个月 |
2次 |
|||
4 |
2号线污水储存池吸污 |
单个污水储存池清理 |
根据实际情况 |
16次 |
根据实际情况 |
5 |
管道疏通 |
室外污水管道疏通 |
根据实际情况 |
200米 |
根据实际情况 |
2.报价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报价服务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2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经工商部门注册认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污水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相关清洁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配置专用抽粪车,抽粪车有效抽吸容积不小于8m^3。另配置高压疏通清洗车,用于室外污水管道疏通和配合隔油池吸污时冲洗池内固状油脂。
上述资质要求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资料证明。
2.3 财务与信誉要求:报价供应商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2017-2019年)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 报价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2.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R不接受 □接受。
2.6 报价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 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项目信息发布
本项目后续可能的信息修改、补充,采购人将通过本平台进行公告,请各报价供应商自行留意关注。
4.项目报价
4.1报价方式: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单位可于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线进行报价(未在厦门地铁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单位需先行完成注册流程后方可进行报价),报价时请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
4.2在线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2:00时;
4.3若第一次公告报价单位不足三家,采购人有权发布二次询价公告重新比价,仍不足三家,采购人保留接受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另行组织采购的权利。
5.评审规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按未税总价由低至高确定第一、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两家及两家以上提供相同最低报价,则以系统最后一次报价提交时间在前者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6.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361012 联系人***
电话:0592-2506087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