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视频融合平台建设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
否 |
查看 |
1 |
1、视频会议功能:可在检察工作网中观看到检察专线网中的视频会议,并可以进行转发、录制等。支持手动录制、自动录制等方式。可拉取本地视频会议流、高检院视频会议流以及下级院的视频会议流。对历史会议进行回看,支持进度条跳转功能,支持单帧播放、单帧后退、截图暂停等功能。 2、监控查看功能:可在检察工作网中观看到监控视频。支持1分屏、4分屏等多种方式观看。可接入监控摄像头、NVR、其他平台等多种方式的摄像头,进行统一汇聚观看。自动连接、手动连接、按需连接,支持转发给第三方。 3、权限管理功能:可对使用者身份进行权限设置,可对摄像头管理进行权限分组。根据不同使用者身份进行权限分级,根据权限不同查看的视频内容不同。权限等级设置多级权限,为超级管理员权限、一级权限、二级权限等以此类推。每级权限可对下级所有权限进行管理与设置。由超级管理员统计建立账号,并发放权限。 4、学习资料功能:可将各类视频资源上传,在本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观看。支持按着标题索引随时随地查阅资料进行学习,。可播放各种形式的视频流,支持网络地址播放、本地上传播放等。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31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331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6月11 日起至2020年06月16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06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11 日至2020年06月16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
项目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 7105 0154 7400 10939
账户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五里河支行
账号: 7105015474001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