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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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3 |
招标代理: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区: | 乌海市 |
内 容: | **能源****年*月煤矿带式输送机公开招标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能源****年*月煤矿带式输送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1个包。招标范围为带式输送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2.2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参考)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带式输送机 |
DSJ120/200/2*400 |
2套 |
合同签订60天内 |
公乌素煤矿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型号仅供参考,以满足技术要求为准。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3.2. 投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投DSJ120/200/2×400胶带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且《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在有效期内;输送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标明适用范围为:严格按煤矿安全有关规定使用,适用范围为煤矿井下非采掘工作面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在本项目中视为无效证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2017年-2019年签订)的至少5份投标产品(带宽不低于1200mm,运量不低于2000吨/小时,驱动功率不低于2×400kW)合同复印件,所提供业绩合同必须包括合同编号、标的规格型号、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与合同对应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数量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将被否决。(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3.4单位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无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
邮 编: | 100007 |
联系人*** | *** |
电 话: | 010-58134664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